衛署醫字第八二零七五六五六號-1.jpg 
還記得前面小礦工介紹過目前礦工唯一的的執照嗎?
或許有人會有疑問,那現在呢?現在是無政府狀態嗎?

嚴格來說,小礦工認為目前這個階段算是空窗期,因為要法規沒法規、
也沒有主管機關、更沒有相關證照制度的認可,在這方面,也可以算是無政府狀態吧!?
也許在這背後牽扯太多的利益糾葛,所以才會遲遲未決;

但是因為需求依然存在、絲毫未減,所以這些年來,「礦坑」與「礦工」未曾減少,
小礦工曾經記得因為某次社會新聞(好像是某件醫療糾紛吧?),
所以主管機關衛生署頒布了一張公告,讓身為礦工的我們,多了一絲絲的保障、
但是也失去了一些東西;

就是這張公告:衛署醫字第八二零七五六五六號公告!

礙於解析度的關係,小礦工把大意重新輸入一下,
『.........前略...........
主旨:公告不列入醫療管理之行為及相關事項。
公告事項:
一、不列入醫療管理之行為如左:
(1)未涉及接骨或交付內服藥,而以傳統之推拿手法,或使用民間習用之外敷膏藥、
   外敷生草藥與藥洗,對運動跌打損傷所為之處置行為。
(2)未使用儀器,未交付或使用藥品,或未有侵入性,而以傳統席用方式,對人體疾
   病所為之處置行為。如藉按摩、指壓、刮痧、腳底按摩、收驚、神符、香灰、拔
   罐、氣功與內功之功術,對人體疾病所為之處置行為。
............後略.............』

看懂了嗎?
看不懂沒關係,小礦工解釋給你聽,這張公告的大意就是,上面所標明的那些範圍,
不屬於醫療行為,所以衛生署不管!?如果再延伸解釋,只要沒有侵入性治療
(例如打針或是針灸)、沒有給內服藥、沒有接骨這三種行為,
其他的都在這張公告的管轄範圍內,只要沒出事、衛生署是不另做規範或是管理的!

所以有的客倌或許有發現,在某些民間團體(協會、學會、工會.....等)所頒發的「執照」上面,
有些會引用這張公告的字號,在一般不清楚內情的社會大眾眼中,
因為有跟衛生署字號沾上邊,所以就會誤認那張「執照」是有效的!
其實.......並不然= =,衛生署只是把這個燙手山芋丟出來,畫了一個模糊地帶,
任其自由發展?(或是自生自滅!?)

因為有了這張有正式文號的公告,連同小礦工在內的這一大群「礦工」們,
有了一個可以喘息的小小空間,至少,你可以找到一張有文號的「執照」!?
可以用來執業(如果是投入自費市場的話、到中醫診所上班是不需要的);
但是,也因為這張執照的關係,讓身為礦工的我們(至少小礦工自己是這麼覺得的啦!)
倍覺屈辱!!因為我們的專業,居然跟腳底按摩、指壓、按摩放在一起?
更慘的是甚至跟收驚!?神符!?香灰!?畫成同一等級?
所以是我的自覺錯亂嗎?我不應該是「礦工」,而是道士或是廟公?

又或許有人會問,那病患的保障在哪裡?
會這麼問的客倌、代表您沒有細讀小礦工前面的po文,您忘了嗎?
小礦工前面曾經發表過一篇文章,標題是:看病是需要看運氣的.................

這個狀況非常的不合理,但是也莫可奈何,有人注意到了嗎?
政府的任何公文或是公告的字號,前兩碼就是當時的發文時間,所以,這公告從民國八十二年開始,
沿用至今,15年過去了,未曾修改,難道就這樣讓所有的病患、礦工都這樣懸在半空中,
大家都沒保障嗎???

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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