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上奇摩時,看到一個斗大的新聞標題:
『評餐點難吃挨告 部落客嚇壞 網友抵制中壢KiKi屋』!?
PK-KIKI.jpg 
好奇之下就點進去看,看完之後心裡其實也充滿著許多的感觸;

相關後續其他格友整理的資料

雷克對自己po文的期許,是抱持著分享的態度,因為不想讓自己淪落為廠商文、
或是公關文的其中之一(01也是、許多部落格也是.....),這類的文章太多了,
所以,如果去的地方、無論是吃喝玩樂的,只要它有某種元素可以觸動自己,
雷克會有種迫不及待的衝動想要分享給大家都知道,
除此之外並沒有其他的目的,因此,
雷克並不會像一般寫日記一樣,只要去到哪就一定要作個紀錄;

但是,如果遇到的是負面的感覺,雷克也不願多所置喙,這跟立場無關,
說穿了其實是因為雷克懶惰= =,不願意花那些時間去寫一些自己毫無感動的東西,
而且感覺這種東西是很主觀的,或許其他人跟雷克的感受並不一樣,
所以,如果感受不好、最多就成為雷克的「一次店」了。

為了了解中壢KIKI屋事件,雷克用"估狗大神"在網路上搜尋,在點閱數十篇文章之後,
總算了解到整起事件的來龍去末,也才有了這個衝動、想要聲援這位我並不認識的格友!

今天pk醬在他的文章之中,並沒有偏頗的一昧地寫到中壢KIKI屋的缺點,
人家只不過是在分享他到這家店的一份感覺,既然是分享,當然是優點與缺點並存才夠真實,
如果是只能說優點而不能提到缺點,那乾脆請店家直接去打廣告不就得了!?
在廣告裡、你高興怎麼說就怎麼說,說的天花亂墬也可以,反正花錢的是老大!

可是,管到人家的po文似乎就"太超過"了!

我又不是在寫你的廠商文= =,其實看得出業者也想藉助網路來幫自己做行銷,
所以他自己也在無名與奇摩都有成立部落格,但是網路是自由的,
鄉民也並非沒有判斷力,不會因為一篇文章而對這個店家有絕對的影響,
而這個業者過激的反應、只能顯示他對許多層面的無知.....

以網路世界的遊戲規則來說,他這樣的反應跟謾罵、沒什麼兩樣,才會引起網友一面倒的抵制;

以行銷觀念來說,客戶優先永遠是做服務業的最高指導原則,而不是得罪客戶、
更不是把現在的客戶以及未來的客戶一次全部得罪光了........(也是利害啦!)

以著作權法來說,如果這樣公開的商業行為不須另外取得廠商授權,
那長榮航空為什麼要花大錢取得三立鷗的授權許可,才搞那架KITTY專機呢?

所以從頭到尾,只感覺到業者的無知,好像是家中有錢的敗家子、不學無術卻想創業,
憑藉著家中有錢投資就胡搞亂搞..........一付不知天高地厚的感覺= =

奇怪,大陸網友不是有個人肉搜尋引擎嗎??
台灣網友怎麼不比照辦理,讓這個不肖的店家關門大吉呢?
還讓他在自己的部落格大放厥詞......雖然後來大概知道自己引起眾怒,
已經把部落格文章刪除,不過,還是令人挺生氣的!

最後,pk醬!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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