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署醫字第0990207039號-中醫會訊219期.jpg 

這個、是這一期(219期)中醫師公會全聯會5月16日發行的『中醫會訊』中,
刊在頭版最顯眼位置的一個公告,也許很多人已經知道了,
不過應該還是有許多「礦工」兄弟不清楚,因為中醫會訊是發行給中醫師看的,
如果沒有認識中醫師、或是中醫師不想讓這個訊息流出,許多礦工兄弟是不得而知的,
小礦工怕大家看不清楚、特別將全文再手打,讓大家看看,
只是這樣的內容讓小礦工我真的很想吐血、所以打字不累,心情比較鬱悶而已........
不敢說沒錯字,不過全文大意八久不離十,我可沒增減喔!

 


行政院衛生署 函

受文者:如正副本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5月3日
發文字號:衛署醫字第0990207039號
主旨:檢送99年4月12日「中醫醫療機構聘用物理人員協助治療」會議記錄1份,請查照。
正本: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市中醫師公會、高雄市中醫師公會、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台北市物理治療生工會、台北市物理治療師公會、中華民國中醫傷科醫學會、台灣中醫臨床醫學會、中華民國物理治
療學會、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保局
副本:本署法規委員會

「中醫醫療機構聘用物理人員協助治療」會議記錄

時間:99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4時
地點:本署第1601會議室
三、會議結論:
(一)非醫事人員不得執行中醫推拿之醫療業務。
(二)施行推拿治療係屬連續性之醫療行為,包括中醫師需親自執行之醫療行為(包括開立之推拿處置處方、推拿手法涉
及侵入性或高度專業及危險性操作等核心項目),及得由相關醫事人員依各該專門職業法律歸定之業務範圍執行之醫療輔助行為(如生命徵象監測等護理照護及相關相關醫療輔助處置、後續相關器官或組織所執行之操作或運動等醫療輔助
措施等)。
(三)中醫醫療機構之中醫師診治病人後,認需施行中醫推拿者,該中醫推拿核心業務應由中醫師親自為之;惟基於醫理
同源之原則,物理治療生(師)如經受有中醫傷科輔助醫療業務相關訓練,得於中醫醫療機構在中醫師指示下,執行後續
相關器官或組織治療與物理治療師法第12條第1項及第17條第1項業務範圍內相當之物理治療業務。
(四)請本署內中醫藥委員會、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中醫傷科醫學會及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學會,就
中醫傷科治療之標準程序及治療項目,協助釐清及訂定中醫推拿醫療核心業務項目,及物理治療生(師)之中醫傷科輔助
醫療業務相關訓練之規劃。
(五)中醫傷科醫療輔助業務之醫事人力規劃:
1.中短期方案:依現有醫事人員類別中(如物理治療人員、護理人員等),施以中醫醫療輔助業務相關訓練後,依其各該
專門職業法律規定之業務範圍內,依醫囑執行醫療業務。
2.長期方案:評估中醫推拿業務排他性及專業人員培訓之相關規劃,研議中醫推拿醫事人員類別之可行性評估與政策參
考。
四、臨時動議:(無)
五、散會:下午6時10分


小礦工特別搜尋了一下所謂的『物理治療師法第12條第1項及第17條第1項業務範圍』,
結果如下:


物理治療師法


【制定/修正日期】民國96年1月9日
【公布/施行日期】民國96年1月29日

第十二條(業務範圍)
  物理治療師業務如左:
  一、物理治療之評估及測試。
第十七條(業務範圍)
  物理治療生業務如左:
  一、運動治療。


如果按照上述兩條法規規範,等於提供了物理治療生(師)能夠進入中醫診所的法理基礎,
通常按照公家機關的程序,等這樣的會議紀錄正式呈報上去,修正案沒多久就會提出了,
特別是連主管機關都與會列席,剩下就是報備了吧?

這樣的會議結果,應該可以說是學院派的大獲全勝吧!?

終於,中醫西醫化,又邁進了一大步!什麼時候中醫會消滅呢?當中醫全面西醫化的時候吧!?

這個過程、儼然是中醫中藥師的翻版:
當年為了中藥調劑權,也曾經鬧的不可開交,最後、一樣是學院派獲勝,蔘藥行失去中藥調劑權,
,所以結論是,中藥調劑必須由中藥師執行,
但、問題來了!中藥師在哪?

【請參閱前作:中醫診所就一定有保障嗎?-part3

根本就沒有這個科系、哪來的中藥師?有的只是有修過中藥學分的西藥師而已!
但是,人數根本不足以供應中醫診所的需求,並且、這些有修過中藥學分的西藥師,
也普遍不願意到中小型的中醫診所來執業,原因很簡單:價格!
中醫診所能給出的薪資,與他們能夠接受的底限落差甚大,除非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
這些有修過中藥學分的西藥師一般都不會去中醫診所,
結果、選擇的權利已經判給了藥師,中醫界能再將調劑權拿回來嗎?

這像不像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或是自己戴上緊箍咒的孫悟空?


今天這個「衛署醫字第0990207039號」的文如果成案,可以想見許多人解套了:
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市物理治療生工會、台北市物理治療師公會、
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學會,解套了!
因為馬上為其許多失業的會員爭取到另外一個執業的空間;

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市中醫師公會、高雄市中醫師公會、
中華民國中醫傷科醫學會、台灣中醫臨床醫學會,也解套了!
馬上為有志繼續從事中醫傷科的會員、找到合法的醫事人員,一併堵住眾人悠悠之口;

其他人呢?

小礦工現在就可以預見幾個可能發生的結果:
1.找不到人上班一樣是價格的問題,中醫資方與物理治療生(師)之間的認知落差,我想是無法妥協的!
                試問,習慣了在按月計酬的西醫復健市場,有幾個物理治療生(師)能接受中醫論件計酬的
                計薪方式?有哪幾個中醫師在核算健保申報後、給的起物理治療生(師)要求的月薪?
                在沒有儀器的幫助下、物理治療生(師)有本事當「礦工」嗎?

【或許可以參考前作  良心的價值:礦工的薪資結構】 


2.患者接受度:如果西醫復健看的好,患者會到中醫來看診嗎?如果單純針灸及吃藥就可以解決
                傷科的問題,又何必需要我們這些礦工呢?

反正,無所謂了!
已經離開中醫診所的我已經不需要再去在乎那些了,
就讓你們去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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