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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經歷了無數次的明爭暗鬥之後,終於看到衛生署發下來的正式公文,
確認了中醫診所的「民俗調理區」可以緩衝到民國101年的4月30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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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遲來的勝利?
還是苟延殘喘?

前一波接連幾番事件,已經讓健保傷科的中醫診所元氣大傷,好一點的有資遣、
爛一點的就叫人家明天不用來上班了,這跟政策有關嗎?
這跟老闆有關吧!?
只不過剛剛好藉由這次的事件、來突顯這個行業太多不合理的現象!
譬如勞健保高薪低報、譬如根本沒保勞健保、譬如工作保障權........等等,
無論當初你能否接受這樣的"因",現在呈現的就是"果"!

況且,這張公文是保命符嗎?
不!小礦工我認為恰恰相反!我認為這張是陰曹地府發出來的催命符!
根據這份公文的最後提到:

如查有該等人員執行中醫傷科推拿業務或其他醫療行為或輔助醫療情事,
應依違反醫師法第28條及相關醫事法令規定辦理。

看出問題點來了嗎?

中醫傷科推拿業務?其他醫療行為?輔助醫療?
這三個名詞涵蓋的範圍有多大?即使自稱是按摩,就能夠躲過一劫嗎?
而且,誰來判定?標準在哪?從字面上看起來,就是沒有標準!
純粹看有沒有人檢舉?或是當區主管機關授意為何?在已經一堆明槍暗箭的情況下,
如果再出現一個「健保卡神」呢!?

【請參閱前作:健保卡也有「卡神」!】

這樣狀況下、能夠撐到民國101年嗎?

在這樣疑心暗鬼的情況下,有誰能把工作做好?
心存僥倖者、別在做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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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luera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