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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拿師/整復師/傷科助理未來的走向要往哪,
相信是很多體制內與體制外的朋友都在密切注意的,
這段時間看起來好像都是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以及相關次級團體在唱獨角戲?
其實不然,身為被熱烈討論的另外一個主角:勞委會,也在積極回應這件事,
早再前年九十八年底開始到九十九年中之間,
已經委託國立政治大學的孫迺翊副教授,進行一個名為:
『按摩業開放後管理之法制建構規劃』的研究計畫,

研究主持人:孫迺翊副教授
共同主持人:張桐銳助理教授
計畫主辦單位: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
計畫承辦單位:國立政治大學
研究期間: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日至九十九年六月十九日

研究計畫主要是因應司法院大法官在97年間做出決議,
認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37條第1項前段規定:
「非本法所稱視覺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違憲,必須在三年之後,
開放明眼人也可以從事按摩業,為了將衝擊降低、並且了解與規劃產業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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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了嗎?官方的標準做法,都是要在政策執行之前,
先進行評估研究,可是、評估的『深度』與『廣度』,
其中標準的拿捏就非常耐人尋味了!
以這份研究報告而言,在深度與廣度上小礦工我個人覺得,
比起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提出的那份報告要來得更為全面與深入,
而且不偏頗、重點就是不偏頗!
因為計畫主持人孫迺翊副教授是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的教授,
所以是站在法學的角度,
而不是具有利害關係的利益團體角度,
來看待、研究這件事,自然寫出的報告是相對公允的!

而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在回應衛生署,
將推拿整復這個區塊交由勞委會主管可行與否?

研究計畫其中訪談的對象包含產官學界,
從大學醫社系、大學社工系、大學法律系、按摩職業工會、
視障經穴按摩推廣協會、愛盲基金會、物理治療師公會、
整復推拿師職業工會、足部反射療法職業工會、
美容業職業工會、大學復健諮商研究所、
視障聯盟、物理治療學會,到行政院衛生署的官員,
甚至連立法委員都有邀請,
幾乎有相關的團體都有諮詢,所以報告頁數很長,
一共254頁,要有耐心慢慢看!

雖然小礦工我對於民俗療法這個區塊要被冠上「按摩」兩個字非常不以為然,
也不認為去考「按摩技術士」就能夠無後顧之憂、繼續我的工作,
但是這個人家拋出的選項必須要去了解,特別是我們這些基層人員,
完全沒有管道去了解這些訊息時,透過這些研究報告中,
從字裏行間就可以去推敲出許多有用的線索,
尤其是要知道,各個高層的想法與態度,特別是整復工會的態度,
因為完全沒有管道去了解,難道只能做個乖乖繳錢的會員嗎?
有興趣的朋友自己去搜索來看吧!

最後我想特別節錄一段,孫教授與衛生署醫事處周道君科長的訪談:




機關訪談-衛生署(民國99 年4 月30 日)
時間:民國99年4 月30日 上午9:30~11:30
地點:行政院衛生署
與會成員:孫迺翊(計畫主持人)、張桐銳(共同計畫主持人)、
周道君(行政院衛生署醫事處科長)
陳奇威(計畫助理)


議題:
1. 保健性之按摩(或「推拿」)是否宜歸由衛生署主管
(鑒於其雖非醫療行為,但有損害國民健康之危險性)?
2. 保健性之按摩(或「推拿」)是否有必要以許可制來加以管制?
3. 對於具醫療性之傳統按摩(或「推拿」),
衛生署是否有管理計畫(包括「是否」與「如何」)?
4. 未來如保健性之按摩(或「推拿」)納入醫療管理,
而保健性之按摩(或「推拿」)則不納入,在執行上要如何區隔此二者?
(檢查人員是否可能分辨出業者所作的是保健或醫療性按摩或推拿?)
5. 在現行身權法及「資格認定與管理辦法」第2 條第12條規定中,
視障理療是可以在公私立醫療機構為病患提供舒緩病痛、維護健康。
此項規定是否意味著「視障理療」為一種醫療輔助行為?
衛生署對於視障理療的定位為何?
如果按照現行條文,公私立醫療機構實際上有無可能提供視障者此項工作機會?

會議內容:
孫迺翊:我們研究計畫到現在 仍有一些不是很清楚想請教一下衛生署的看法,現行理療上的定
位,我們不是很清楚,因為他似乎不是一個醫療行為,但現行的法令又說他可以在醫療院所執
業。
周道君:雖然法令上是醫療按摩,但站在衛生署的立場上,比較沒有把它看做是一個醫療行為


其實比較關鍵的歷史是民國六十幾年醫師法修正的時候,醫療行為就有證照的問題,醫療行為
要求的管制和門檻都比較高,因此理療按摩這塊就比較不算是我們的醫療行為,八十二年時,
衛生署便發公告,認為他不是醫療行為,到八十五年修訂身障法,那按摩出來後,他主要是要
跟明眼人做一些區隔,在定位上他仍然是比較算是非醫療,而按摩和理療按摩是從日據時代分
下來的,在早年他就分為兩塊,但在醫療行為的角度來看,這兩種都不是屬於,醫療行為,只
是在按摩的手法上面有所差異。
孫迺翊:只是理療那個修正後,他的管理辦法,好像也是三個機關一起修正,但從條文中看,
他好像不是一開始就這樣改寫。
周道君:舊的身障法第三十七條,理療按摩好像是分成兩項,九五年就把它訂為一條。
孫迺翊:我比較不清楚的是,如果他是非醫療行為,那為何在訂定的時候,衛生署可以同意他
在醫療院所等等地方。
周道君:其實那個條文訂定後,後端根本沒有做,沒有相關的辦法來執行,因為它需要執照,
但是執照又沒有辦法做到,從行正面來說,理療按摩實質上並沒有進到醫療體系這端。
孫迺翊:所以即使現在有人已經拿到理療執照,但是法令上也是不可能進入醫療體系嗎?
周道君:是,他會違反其他法令的問題。

孫迺翊:是醫師法嗎?
周道君:像物理治療師也有立法啊,但理療按摩和物理治療師法又不大一樣,因為理療按摩是
從中醫體系出來,而物理治療是從西醫體系出來的。
張桐銳:我想這部分可能有一些問題,因為我們有點懷疑視障按摩和推拿的源頭是否一樣,我
們有些懷疑,推拿的部分就是從中醫經絡那邊出來,但視障按摩是從日本那邊過來的,究竟是
西醫還是中醫就不是很確定,因此,他們的源頭可能不見的一樣,那有沒有可能,因為現在在
法制上面就已經有理療按摩這個身分了,那有沒有可能可以定位在醫療跟保健之間,有另外一
種型態,像醫療輔助。
周道君:在醫療行為中,我們大致上可以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比較輔助醫療,另外一個是核
心的醫療行為,這部分是需要醫師是執行,像診斷,處方等等,所謂輔助醫療,是他可以透過
醫師的指示是執行,兩者間的差異在技術層次的高低,其他的我們都叫做非醫療行為,那所以
是否我們要在非理療行為裡面再切一塊出來,這邊的我們叫做理療,其他的我們叫非理療,但
這樣從醫療行為管理的角度來說,但衛生署的關聯就不大。
張桐銳:你們的區分上有醫療性的推拿,跟保健性的推拿,那醫療性的就會進入醫療管理裡面
去,那衛生署在規範上如何處理呢?
周道君:現在我們沒有對推拿下定義(醫療性和保健性),但是實務上,但我們可以從推拿裡面
看,它切出來後,有一塊是中醫的傷科在做的,另外一塊是民俗調理的,那是否我們在管理上



以後所謂的推拿是指處理傷科的那一塊,那另一塊可以換一個名詞,而站在衛生署的立場,衛
生署比較關心他是否是一個醫療行為,事實上,我們再看六四九,其實就是區分醫療行為和非
醫療行為,而後者又有按摩和非按摩,而六四九是將按摩和非按摩的界限給拿掉,因此,對衛
生署而言,並沒有影響。
張桐銳:現在從技術上可能也很難區分出來。
周道君:是的,我們問過一些傷科前輩,好像是可以區分出來的,但現在在管理上,是八十二
年的一個公告的關係,你這是傷科推拿所以是醫師做,我們在管理上的方法就是,你不要宣稱
療效,但是你要說將它區分是不是可以做到,事實上也很難一刀切割,很難很精確。
張桐銳:我想如果要行政人員去檢查,現在行政人員也很難有這個專業,那現在這是否是一個
資格,因為我們在詢問的過程中,有一些拳頭師父的技術可能比中醫師好。
周道君:其實醫學的外原本來就不是很清楚,不然就不會有這麼多的新藥,新技術等等的出現


而新藥很多都是老藥,其實很多都從傳統醫藥出來,研究成熟了就拿進來。
張桐銳:那衛生署這邊也要管理這塊嗎?
周道君:我們目前對這塊可以說是管理密度非常非常低,因為我們沒有給他做登記,沒有給他
做訓練。
張桐銳:我想請問衛生署有沒有意願把這部分的管理密度提高?
周道君:短期內衛生署並沒有這個打算。
張桐銳:但是他操作不當不是會妨礙健康嗎?
周道君:所以我們才要求他不可以宣稱有療效,那如果出問題,民刑事責任就自負,而且在我
們執行上,如果他今天拿了一個衛生署的執照時,民眾是沒有區分他是證照還是職業許可,所
以有可能,如果他今天拿了一個衛生署合格發證,民眾就有可能覺得他跟台大醫院一樣,我們

舉個簡單的例子,食品的管理,結果他把它當藥賣,然後出問題後就說你衛生署有合格,但衛
生署是核給他食品,在外面的拳頭師很多衛生署沒有核准,他們就把公文的文號貼在外面說衛
生署核准,衛生署現在很難處理的就是我們很難跟民眾說證照有兩種,因為民眾很難去區分
張桐銳:但是衛生署不會因為有人把食品拿去當藥賣,因此,就不管理食品。
周道君:衛生署從國外進口的食品他有一組專用的字號叫衛輸食字,主要就是確認他是否是
藥,而為了這個東西,衛生署把這文號去掉,僅有國貿的許可而已,衛生署不敢發許可證,因
為每次出事都是說衛生署許可,我想現實的情況是衛生署在處理上他有很難的困境在。
張桐銳:在想請教,瘦身美容的部分,衛生署是否都有主管?
周道君:瘦身美容業現在在FDA 去管理,那時候讓衛生署管事實上也是一件很怪異的事情,因
為那時在消保會他就要衛生署管,因為他僅是做美的,但現在在法律面,其實對瘦身美容業沒
有特定的法律,好像只有一個行政規則。
張桐銳:如果不考慮主管機關,像這類的,他其實是有某種程度的危險性,如果有某種程度的
危險性在,難道國家不管嗎?
周道君:難就難在,某個角度來講,他就介於醫療和非醫療之間,我們現在面臨的困難是在我
們比較沒有辦法去正面承認他是醫療行為。
張桐銳:我是想問,今天不管他是否是醫療行為,但他總是有危險性存在,他跟國民的健康是
有影響的,難道國家不管嗎?
周道君:我想衛生署不宣稱療效這件事情上,大概是做得最對的一件事情,為何我這樣說?,以
前這些是以國術館的型態存在,那這是民眾文化上的需求,我們基本上會尊重,現在看到最大
規模在做這些的是,華西街,士林夜市。
張桐銳:那部分可能是腳底按摩。
周道君:在國外一般就是研究,如果研究出來有療效 那就有實證的基礎,就會把它往醫療方向
走,那實證的時間通常也都很長,即便實證出來,長期來看,會有一個問題是,究竟是技術要
進來,還是人跟技術都要拉進來。
張桐銳:我的問題會比較在還沒有被界定為醫療行為,但是如果這樣的行為是有危險的,那是
否有需要針對這樣的危險性去做管理?
周道君:短期來說我們會希望是否可以朝技能檢定走,因為現在在民俗療法這塊,很多人都說
獨門絕技,但因為就只有你會,所以沒有人知道你是真的會還是假的會,技能檢定及作業市場
規則第四條,在民國八十幾年時,我們一開始沒有讓哪朝技能檢定的方向走,是因為外面這些
師傅可能會不接受,而且檢定的標準是甚麼,但這幾年他的一些條件已經開始慢慢成熟,而目
前的情況看起來,如果你今天扭傷,以前可能會去給人家喬一喬,但現在大部分的人會往醫療
體系去,而目前國內的整復推拿,也慢慢的開始有工會,他們也整合起來,他們也開始統一手
法和統一教材,整個條件來講,是比當年成熟很多,所以我們在想是否先讓它走到技能檢定那
塊,我想這部分也不是衛生署要推卸責任,而是如果他現在要走到專技,短期內教育的那部分
會做不到,因為考選部目前的政策是,專技的考試就是大學以上,連專科他都打算不要,所以
目前你要讓它走專技的話,從實務管理的角度來看,我想距離還是相當長,所以我們想請勞委
會是否要做技能檢定,但是首先就會面臨,做出來後,哪個部會當主管機關?,現在就在談這
問題,如果純粹養身保健休閒的話,那衛生署其實不用管。

張桐銳:那就腳底按摩這部分,我們之前也有接觸過一些,那我們覺得他危險性不是這麼明顯


好像最嚴重就是經脈炎,而我們考量的一直都不是療效,而是危險性,那腳底按摩這塊他危險
性不高,而推拿按摩它是全身的。
周道君:我想技能檢定的方向是的條件是慢慢在成熟,因為現在它們有統一的課程,所以這方
面的資料是已經在累積。
張桐銳:不過你這行業出來後,職訓局顯然就不合適。
周道君:技能檢定有好幾百種,像水向定向是經濟部。
張桐銳:主要是看要管甚麼,如果是商業登記當然是經濟部,看你管甚麼事情,有時是低度管
制,密度不一樣,而著眼點也很重要,今天是商業登記當然是經濟部要管,如果今天的著眼點
是他的危險性,例如說它的操作,和跟操作有關的注意事項等等,而主管機關要有能力去訂定
這樣一個規範,這應該要有這方面的專業才能職訓局顯然事不大可能。
周道君:我想這跟他未來要放到甚麼定位是有關的,如果他要走技能檢定,那可能就朝非醫療
的這個方向,那如果有像剛老師的那個顧慮的話,我們就會朝低密度的管理前進,因為高密度
的管理會有他的問題出來,所以我想即便最後歸到衛生署來管,最後會不會歸到一個很低密度
的管理,而目前推拿整復中,較涉及醫療的部分,這的確是一個比較灰色的問題,如果涉及身
體的結構的話,理論上我們的解釋就已經認為是醫療行為了, 我個人的看法會在管理的規定
和實務的落差,在八十二年的那個公告裡面,已經寫得很清楚了,如果涉及身體骨骼等等,這
些就已經是醫療行為了 但是實際的管理上,很難從他的操作手法去認定他已經做到這樣的程
度了,而且某程度上,這是文化上的需求,因此,你很難把它全部抓光光,所以它變成規定和
操作面有一些落差存在。
張桐銳:我想這樣的規定是有意義的,因為人力上也許你沒辦法去稽查,但是當有醫療糾紛的
時候,那個個案就會被拿來詳細的檢驗,那個案經過詳細檢驗後就會變成違法,也許不至於到
密醫,但是如果是違法的話,那麼在民事上面你就會負損害賠償責任,我想那管理規定是有意
義的,也從這裡可以看出,衛生署實際上已經有在管理。
周道君:我來看我們現在在處理技職跟專技的部分,我們切得太乾淨了,但是在社會生活中,
你很難用概念去切得很乾淨,而如果今天我們是要先認定他是醫療性質,然後再決定他能不能
進來,這樣是有問題的,如果他今天是技能檢定,那可以,但如果你要跳進專技裡面來,你今
天說要一刀切,現在問題就來了,大學要去開一個系所,然後一個月二萬五到三萬,且長期看
起來還沒有升遷發展機會,因為你做任何職業你也要執照,因為他也不會升為醫師。
孫迺翊:不過醫療輔助行為的個案都是這樣,像護士也是這樣子。
周道君:是的,但未來十幾二十年,醫師應該還好,還有很多人會念,但是其他就有得看了,
可能無法供應市場的需求,那如果他未來自職業工作的發展不是這麼清楚的話,那可以給他多
少機會?,而其實某程度上,這些醫療輔助人員,也是在醫師得指定下執行職務,因此,是不
是真的需要大學畢業,那如果不是非大學不可的話,那其實我們現在的專技體系,其實又是套
不起來的。
孫迺翊:護士跟護理師都是專技?
周道君:現在都是專技,高中沒有只剩五專了,幾乎都到四技或者大學。
周道君:如果理療設計上讓他跳過考試走技職進來的話,那他還是不是專計的範圍,這也是我

們所考慮的。那如果有這樣走的話那一定要透過立法去做,我們很難單透過行政機關去做,另
外,還有一個困難點是如果他今天可以透過這樣的方式進來的話,那以後還有多少是可以這樣
進來。而且我想在設計這個證照的時候 ,很難僅針對視障不管是視障,或者是明眼人他都有
可能透過這樣的方式進來那麼現有的問題是他所做的和現有的醫事人員間的關聯何在?而且在
立法時各個利害關係者在角力時,是否可以走的通,這也是問題首先像是既有的利害關係者如
有證照的人。
張桐銳:我想確實會有這個問題就是守不守得住的問題做的事情明明是一樣的那為什麼視障者
可以但是我們明眼人不行
周道君:我想第一個在這個圈圈裡面(輔助醫療) ,他會不會希望看到這些人進來。第二個是衛
生署願不願意看到他們進來,而第一件事情會考慮到健保我想實質上,我們可以去這樣想,但
是進不進的來我自己是想視障可以進來那其他明眼人可不可以,進來我想這都是要納入考慮的
我擔心的是,如果從六四九的邏輯延伸下來的話,我擔心單從是不是視障去做區隔這樣會不會
違反六四九?
張桐銳:這部分我們有考慮過了,因為六四九談的是職業自由就是一個行業這行業本來是預設
所有的國民可以做的,但是現在把這行業單獨保留給視障者就當然會有問題。但如果現在的問
題開創視障按摩的資格讓他進來那個不是一個行業,我基本上認為像在德國上面專科醫師也並
不是一種行業,所以就是說這個制度是本來就是專門針對視障者創造出來的,所以現在大概未
必說有理由讓這個制度拓大到所有人都可以適用。
周道君:我覺得這問題要考慮的就是說當我們去看視障按摩是否是一個行業的時候,或者說他
資格取得,我想就是他構不構成一個行業以及他對其他國民的限制其他人可不可以做同樣的事
我想應該從這個點去考慮吧?
張桐銳:法律人的考慮可能是剛好相反,就是按摩是一個行業,但是資格取得是被認為是你進
入這個行業法律上資格限定的門檻。所以資格取得是一回事而按摩是一個行業,像大法官說按
摩是用你的手技去維持你的生計,這是每個人都可以的。現在是法律把這個保留給視障者這是
不行的所以他講得是按摩這個行業,但是理療按摩這個本身。
周道君:如果按摩限制視障者反六四九那理療按摩限制視障者做難道不會違反六四九嗎?
張桐銳:因為按摩是一個行業,理療按摩不是一個行業,所以將他保留給視障者是沒有問題的


周道君:如果理療按摩可以保留給視障者那這張證照的實際效用是什麼?那構不構成實質限制
明眼人?可不可以做按摩明眼人可不可以做理療按摩?
張桐銳:可以,但是可能不能掛理療按麼的這個標誌。
周道君:不好意思,我還是不大懂他的差異在哪裡,但我想這就是法律上實質限制的存在,但
六四九真的不能用到嗎?而我在這幾次會議中我個人的看法是證照問題是重要但不緊急,因為
三年搞一張證照不大容易,我想的問題是如果我們幫他們創了一張證照,法律也通過了,也閃
過六四九了,但是明眼人和視障者都可以做那他實際的區別在哪裡呢?我們做了這麼大的努力
但我們沒有解決真正的問題。
張桐銳:我想理療按摩弄出來,那他有沒有實益我自己也是打個問號,但對視障者而言,可能
他們的考量是這樣社會地位感覺比較高一點。
周道君:我想如果他們進到商科診所後對他們比較好的是可能客人的量會比較多一點這大概是


唯一個差別
張桐銳:我想以現在價格二十分鐘大概要兩百,可能是薄利多銷,但是在法律上如果他進來的
話他們就會和明眼人有差異。
孫迺翊:其實我想這比較像輔助行為,因為明眼人本來就可以做,那就是視障者現在拿到理療


他們就可以做,等於說是輔助的輔助,我想這樣是不會限制明眼人去從事這工作的機會。
張桐銳:我想這樣講,應該說這是一個特殊管道,那如果你明眼人要進來的話,你就要透過一
般管道,所以我們是希望看能不能在一般管道下,為視障者去創設一個特殊管道,但這個特殊
管道實際上是極少數菁英。
周道君:我想就老師的說法,實質面這樣講也許是通的,但是我們如果開個小洞讓他進來首先
這個門,我們能開多大?第二個是這個洞開出來後有多人想進來, 我認為只要視障都想進來


而且這個門如果太小可能沒有實際的意義。
孫迺翊:這本來就不是要解決大部分的問題,這其實是一個職業上的展望。
張桐銳:其實反過來想,因為這部分是要做醫療,那如果涉及到醫療你本來就要控管,你本來
就不可能開大,開大就會跟你整個醫療的要求不符合。
周道君:我想是不是可以透過考試來解決?
張桐銳:就是讓他們進入專技,然後在專技那邊成立特殊考試給理療的特殊考試。
周道君:這樣在外國的立法例是有的,其實從憲法條文來看,不一定是要從學校考試出來,就
是教考用出來,一般來講,技能檢定是訓考用,而專技是教考用那有沒有可能是在這個門上加
一個考,變成訓考用考,多給他考一個,因為我們是比較嚴格,但是我知道有很多國家他是以
多少的工作年資去換專技資格這時候他允許的教育是比較低的等級,我想如果要加一考試的話
恐怕老問題又會出來,就是視障跟非視障可能很難區分。
張桐銳:我想可以在規定在身障法,裡面在身障法裡面加一個條文,因為規定在身障法裡面,
所以他僅適用在視障者直接規定在身權法裡面。
周道君:這邊就要看能不能閃過六四九不好意思我一向比較悲觀。
張桐銳:我想有沒有憲法爭議再說但我想這裏面是有解釋空間的。
周道君:我想如果用訓考用考這樣憲法爭議會比較沒有,因為今天他進來不管他做的是這麼大
一塊還是這麼小一塊,這東西到底是不是專門技術範圍,我覺得這邊會有隱憂。
孫迺翊:所以這邊是訓考用,然後再以他的用的年資取得考試年資,就是對照於教考用這樣我
在看德國的物理治療師和按摩師法,因為他們都是屬於醫事人員那他們按摩是兩年養成物理治
療師是三年半。
周道君:我們現在專技來講是比較欠缺彈性的,把我們自己搞得有點累,我想從現在比較大的
視障團體來看,他們好像比較關心輔助這塊,可能是因為三年的時間快到了。
孫迺翊:我想像視障者關心的生活津貼,但這不在我們研究範圍裏面,所以我們就不談。那跟
職業促進有關的生活津貼我會就有談,我想法律比較能夠著墨的部分比較會注重在他們程序參
與的部分。
張桐銳:我想在最後請教所以衛生署對這塊現在是都不管?
周道君:目前是維持在比較低度的管理,而我們目前也跟勞委會在討論是否把他引到技術技能
檢定那邊去,而我覺得在這部分如果這批人以後想進專技人要進入專技可能比較難,但是技術

有可能被引入專技,但是我想這批人可能就跟我們現在處理視障問題一樣,他們是半路出家他
們不大再為了一個專技再去念書。
張桐銳:這跟記帳士有點類似他們原先就已經在做了,後來他們就去推立法,後來他們推成了


但變成要考試結果他們去推的反而不是記帳士。
周道君:其實像這種情形大部分是會有特考,那給他考試資格不一定會考上,那如果要走到職
業許可的時候就會跑出來,你到底要定在甚麼地方,或者是說要不要職業許可是否是他拿到證
照後然後去商業登記。
張桐銳:因為從事按摩是要執業許可,而六四九之後明眼人就可以從事按摩,結果視障者還要
職業許可,那這樣會產生不合理的現象,那是否應該把職業許可拿掉?
周道君:我想證照的效果以前是執業的許可,但是現在讓他的連動效果變成生活的補助是不是
從這邊來?
張桐銳:許可證是規定在行政命令裡面,我想問的是以您的看法是不是乾脆就把職業許可拿掉?
周道君:我認為根本就不用,就拿掉。我覺得這時候不用太在意去做許可制,我想單一去對視
障者做許可制是沒有意義的。他本來在競爭上就是弱勢,他被管的還這麼多這樣是不通的。
孫迺翊:謝謝!我們差不多了。





還記得周科長是誰嗎?
不記得的請參閱前作:官方的真心話

小礦工不認為他的態度與立場有反覆搖擺,
因為公務員必須學會檯面上與檯面下不同的處理模式,
就看你是否能夠讀懂?

還是那句話:
『政治、沒有真理,只有利益。』

誰會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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