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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11月這一波衛生局針對高雄市的中醫診所內是否有聘用推拿師、整復師、傷科助理的查核行動之後,
新一波的查核行動已經在12月再度展開,而這一次是輪到健保局出手了......

在12月10日,健保局六大分區經理與六區的中醫師代表委員,齊聚台北健保局總局開會,
討論的就是中醫傷科存廢的問題;
原本以為與會的層級已經拉到這麼高,應該可以做出結論,
但是最後的結果依舊與過去14年來的結果相同:不了了之.............

為什麼會這樣?
說穿了、因為中醫傷科的存在還是有其必要性,可是現況與法令之間充滿矛盾,
在找不到解套的方法之前,健保局、中醫診所、中醫師三者之間還是只能繼續打起羅圏架、迷糊仗!

除非從根本的問題:法令規範改變起,否則,無論再開幾次會議、無論結果如何,
目前的大方向都已經定調了:就是中醫師必須親自執行推拿業務,
如同下面的公文所示:
推拿是否屬醫療業務-1.jpg 

推拿是否屬醫療業務-3.jpg 

推拿是否屬醫療業務-5.jpg 


如果從體制上來看,其實健保局在這個事件上所扮演的角色,只不過是一個付錢的單位,
對於醫療的過程與資格的認定,健保局無權也沒有資格過問,不過在前一篇:

【末日三部曲之一‧安魂曲】

小礦工曾經有提到,其實有權對醫療過程與資格認定的主管單位,是行政院衛生署,
而在中醫傷科的專業證照相關法條仍然積壓在無數立法院待審的陳年法案之下,對於目前的現狀,
行政院衛生署引用醫師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用許多解釋文的方式,對於中醫診所內現行的傷科模式,
已經定調了,既然如此,健保局自然樂得蕭規曹隨,以便可以多一個名目減少支出;

為何說可以減少支出呢?因為依照目前台灣健保中醫的環境,95%以上的傷科治療,
都不是由中醫師親自執行的,既是如此,即使中醫傷科的存廢尚未有定論,
不過健保局就可以根據衛生署的解釋文,來抽檢各家中醫診所,
如果剛好有查核到中醫師沒有親自執行推拿業務,但仍然跟健保局申請傷科給付,隨即視同違約!
依照健保局的規定、可以視情節輕重,對於簽約的中醫診所處以罰款、
或是按照比例追回支付給該診所的健保申報款。
可想而知,如果中醫診所一但被判定有違約,即便是隨便追回個一年、那就會是多少錢?
少說也是上百萬跑不掉,更何況健保局如果祭出罰則,也絕對不會只追回一年,
所以,中醫診所如果被健保局查核不過,等於宣判了這間診所『死刑』!!

而在這一波新的查緝行動中,健保局更將規模與層級都升級,除了以往知道的罰款與追回款之外,
有違約事實的中醫師還必須另外面對:偽造文書、業務詐欺、違反醫師法等三項法律責任,
除了刑責之外、還有可能會被吊銷中醫師執照!

試想一下、有哪位中醫師願意甘冒這樣的風險,去用自己得之不易的中醫師執照來做賭注呢?

可是,另一個弔詭的地方又出現了!


在健保中醫診所裡、聘用推拿師、整復師、傷科助理來處理傷科患者的情況早就行之有年了,
而且在南部、甚至有好幾間大型的連鎖式經營的中醫診所,就是靠聘請大量的推拿師衝出患者量起家的,
如果真要全面查驗起來,別說其他九成以上有看健保傷科的中醫診所難逃一劫,
光是這幾家大型的連鎖式經營的中醫診所「集團」,就算是健保局派出的稽查人員眼睛都瞎了,
閉著眼睛都可以查到明顯違規的事實,但為何又從未有這幾間大型中醫診所被開罰的消息傳出?
難道是法不責眾嗎?
按照小礦工在業界觀察這麼長時間以來健保局從未停止的小動作看來,
難怪關於健保局選擇性查核、收紅包、走後門、搓圓仔湯、甚至是中醫診所同業間惡性競爭,
拿健保局當槍使的傳聞會不徑而走、越傳越烈,想來也就不奇怪了!

無論接下來健保局會採取怎樣的行動,從這兩波查核行動來看,應該只是前奏,再接下來只會更加嚴峻,
面對一盤散沙的中醫診所、中醫師、推拿師、整復師、傷科助理,只能消極的等待,
畢竟、人為刀俎、我為魚肉,誰叫你要看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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