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署將制定落日條款 年底完成規劃/中藥調劑員 至少要受訓50小時.jpg  

中醫診所內包藥的那個不是藥師!?
拜託,這早就不是新聞了!
有藥師調劑的中醫診所才是異類好不好!?

不過綜觀各大媒體,在報導這個事件時,可能拿到的新聞稿都大同小異,
所以有些部分充滿了謬誤,再加上這次衛生署的做法居然是就地合法?
對照之前在處理一樣是中醫的傷科業務,這其中標準反差之巨大,
讓人不禁懷疑,這樣的宣傳與雙重標準的背後,是否有.........?

其實有句話還蠻適合套在這裡的:
『政治、沒有真理,只有利益。』

因為讓中藥調劑就地合法,才能讓全體中醫師都解套,
而最有資格發聲的目前看來應該是藥師公會這個團體,
可是看到如今政策這樣轉彎,不禁要問:
難道藥師公會的能量、影響力不大嗎?
如果藥師公會的能量不大,就不會有「醫藥分業」這個制度誕生了!
西醫師更不會被逼得必須將慢性處方簽這塊大餅釋出給藥師了!
既是如此,
衛生署、或者應該說:『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怎麼會這麼有guts?
就這樣宣布年底之前就可以就地合法?

我想.........利益吧!?

因為全台3200家中醫診所、不分傷科派或是內科派都一樣面臨相同的
「無照調劑」的問題,雖然藥事法第一零三條中有規定:
『中藥商與中醫檢考及格者,經考試可為中藥師』,

【摘錄第103條條文原文如下:】

本法公布後,於六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前依規定換領中藥販賣業之藥商許
可執照有案者,得繼續經營第十五條之中藥販賣業務。
八十二年二月五日前曾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予以列冊登記者,或領
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得繼
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
前項中藥販賣業務範圍包括︰中藥材及中藥製劑之輸入、輸出及批發;中
藥材及非屬中醫師處方藥品之零售;不含毒劇中藥材或依固有成方調配而
成之傳統丸、散、膏、丹、及煎藥。
上述人員、中醫師檢定考試及格或在未設中藥師之前曾聘任中醫師、藥師
及藥劑生駐店管理之中藥商期滿三年以上之負責人,經修習中藥課程達適
當標準,領有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證明文件;並經國家考試及格者,其業務
範圍如左︰
一  中藥材及中藥製劑之輸入、輸出及批發。
二  中藥材及非屬中醫師處方藥品之零售。
三  不含毒劇中藥材或依固有成方調配而成之傳統丸、散、膏、丹、及煎藥。
四  中醫師處方藥品之調劑。
前項考試,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但是,事實上衛生署或是考試院並沒有再繼續規劃、規範出可供具備「中藥商」
或是「中醫檢考及格者」資格者可以應考的『中藥師考試』!
因此目前唯一擁有合法中藥調劑權的,現階段就只有再修過16個中藥學分的
「藥劑師」可以合法執業,
而據前兩天藥師公會發布的新聞稿指出,目前全台已修畢合格、
可執行中藥調劑業務的藥師,超過4000人,絕對足以供應中醫調劑所需的人力需求!

既然如此,中醫診所為何會產生無人可以合法調劑的問題?

說穿了,還是因為:『錢』!

健保局給付的中藥調劑費,一人次是20元,
以市場上一個單一中醫師開業執業的中醫診所來說,
大約每月看800個內科患者是屬於一般平均水準,
如果以每月平均800人領藥人次來計算,
由健保局所支付的中藥調劑費總共就是16000元,
如果以現在市場上、藥師約五到七萬的平均水準來算,
這剩下的差額必須由中醫診所自行吸收;

可是依照目前健保財務持續吃緊的現狀,
想要求健保局提高中藥調劑費給付是不切實際之舉!
而中醫診所也不願意負擔這樣高昂的人事成本差額,在大家都相互扯皮的情形下,
會演變成今天這樣無照調劑的局面實屬正常!
但是奇怪的地方在於:
任何商業行為裏,經營成本不是本來就應該包含人事成本那一個區塊嗎?
怎麼會是要求公部門來承擔呢?

或許有人要問,藥事法第103條不是有規定,除了有修習過中藥學分的藥劑師之外,
不是還有「中藥商與中醫檢考及格者,經考試可為中藥師」
這個產生中藥師的資格途徑?
別忘了小礦工說過的:『政治、沒有真理,只有利益。』

如果這條『路』開通了,有誰的利益會馬上受損!?

其實、在私底下甚至有部分中醫師也不願意再出現「中藥師」這個醫事人員資格!
因為好不容易擺脫了這些無知的中藥商以及這些不知所謂的檢特考系統人員, 
既然現行的法規是個無解之局,大家也就樂於混水摸魚,
反正『法不責眾』嘛!

但是既然這個問題又重新浮上檯面,
那就乾脆順勢找到一個簡便、可行又便宜的方法,
反正現在的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的主委是自己人嘛!
中醫師不幫中醫師怎麼說的過去?
所以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將現行人員『扶正』!
管他是不是醫事相關科系人員!?
如此一來又有人可以用,又可以名正言順向健保局申請中藥調劑費,
又不用找一些日後有可能會跟自己唱反調、甚至是叫板的人進診所,
一舉好幾得,何樂不為?

從宣布這樣「就地合法」的措施來讓中藥調劑的困境解套,
再來反觀日前一樣同屬中醫輔助人力的『傷科事件』,
這難道不是雙重標準?不覺得充滿諷刺嗎?

如果回歸到主管機關一向的基調:『教、考、用』,
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這樣的做法不是自打嘴巴嗎?
果不其然、沒幾天就有所謂的專家學者跳出來反對了!

中醫藥師無照、衛署擬就地合法;學術界反彈.jpg  

可是如果再深究其中,就會發現更多令人覺得弔軌的事情;


因為台灣早在民國八十八年,
就有設立中藥學相關學系了!


這個是民國九十五年時任立法委員的雷倩女士在立法院質詢時提出的提案,

950111-立法院提案-藥事法-中藥.jpg  

這上面清楚的提到了在當時的那個時間點,
在台灣經過教育部核准成立的中藥相關學系一共有四個,分別是:
台北醫學大學-生藥技術學系、
中國醫藥大學-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
長庚大學、陽明大學,

但是直至今日已經民國一百年了,中藥師的國考執照依舊渺無音訊,
原有的四個大學系所已經有三個自學校的官網上除名,
在提案中提到的長庚大學、陽明大學,甚至找不出當初中藥相關學系的系名,
只能找到與中藥相關的研究所、供人進修:
北醫-生藥學研究所、
北醫-生藥學研究所.jpg  

長庚-天然藥物碩士班、
長庚-天然藥物碩士班.jpg  

陽明-傳統醫藥研究所;

陽明-傳統醫藥研究所.jpg  

如果透過google搜尋關鍵字尋找「生藥技術學系」
還可以找到一些蛛絲馬跡,說明當年生藥技術學系在辦學所遭遇到的困境與打壓,

生藥技術學系.jpg  

可是現在還是有兩個中藥相關學系存在:
中國醫藥大學-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
大葉大學-藥用植物與保健學系;


繼續咬牙苦撐..............
不是說要『教、考、用』嗎?

中醫藥師不合格 衛署將改善.jpg  

結果放任這數屆畢業生於不顧,難不成這些大學都是學店嗎?
還是當初作出教學需求評估而核准設立的教育部有問題?
如果不能保障畢業學子的就業機會或是出路順暢,
而一昧地要求系所師生冀望那虛無飄渺的未知大餅,
有多少學子的青春可供這樣揮霍!?


回歸到基本面,看看目前僅存的兩個學系,
下面這些是從學校官網上下載的必修選修學分課程內容,

中國醫藥大學-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

中國醫-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課表.jpg  

大葉大學-藥用植物與保健學系;

大葉-藥用植物與保健學系課表.jpg  

這樣的課程內容還不夠專業嗎?
亦或是「中藥師」只能是修過16個中藥學分西藥師的禁臠!?
其餘的皆非純血、皆非正統!?

再對照一下日前在媒體上大聲疾呼、高談闊論、出言反對的『專家學者』代表,
奇怪?他不是某大學的藥學院院長嗎?
怎麼沒有順水推舟、為院內的中國藥學暨中藥資源學系爭取考照的機會,
而是又回過頭來又再談『教、考、用』啊?
難道說在這些「專家學者」的心中,這些學系仍然算不上是夠格的專業?

所以說到底,『教、考、用』其實就是個見鬼的騙局!
所謂的『教、考、用』從來就不是重點,重點是什麼?
還記得小礦工說的嗎:『政治、沒有真理,只有利益。』!!

以目前的局勢來看,中藥調劑權的爭議中是可以分成三個主要的利益團體:
中醫師公會全聯會、藥師公會全聯會、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
三個團體在互相角力中藥調劑權的部分;
不過,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目前仍然身陷在民國八十七年發生的
「政治現金/行賄案」司法訴訟中,
幾個前任或是現任立法委員也仍然因為此案持續纏訟中,
在這個司法程序結束之前,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是沒有任何話語權的,
所以自動出局;
而在健保局沒有調高中藥調劑費之前,
是不會有太多合格西藥師願意屈就在中醫診所的,可是在面對現況的壓力下,
藥師公會全聯會除了再顧慮會員觀感、必須挺身發言表明抗議的立場,
但是於事實無補,私底下也必須跟公部門取得妥協,
否則將背負:「怎樣,佔著毛坑不......」的罵名,
而主管機關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的立場明顯偏向...........
於是乎,順應民意,不過是哪個民意?中醫師公會全聯會?

這樣的政策真的是為了替人民把關、為人民服務?
還是在為特定團體解套、為它服務?

 
單單中藥調劑權、三個利益團體,就可以纏鬥成這樣了,
回過頭來、中醫傷科這個部分,又有幾個利益團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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